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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酷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MA57ELG91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7ELG91
法定代表人: 王海灵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322********361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惠税一稽 罚 〔2024〕 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22年度共取得(不含税)营业收入1,822,520.83元,未按规定结转确认为收入,且未进行纳税申报;2023年1-6月少申报营业收入(不含税)412,133.12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六条“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根据本办法,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及《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5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处少缴税款9,538.92元(少缴2022年企业所得税3,645.04元、少缴2023年第一季度增值税5,750.13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143.75元)0.5倍的罚款4,769.47元。
罚款金额(万元): 0.47694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1-2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300MB2D022127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300MB2D022127
地方编码: 4413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