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饶平县东源石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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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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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122618155581T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618155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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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邱月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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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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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522********5610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潮税一稽 罚 〔2023〕 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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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逃避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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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你公司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存在部分月份的销售收入存在少申报情况,具体明细如下:(1)2021年11月销售收入174548.15元(含税),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54467.39元[174548.15÷(1+0.13)],实际当月已申报销售收入73486.42元,当月已缴纳增值税2343.67元,少申报销售收入为80980.97元(154467.39-73486.42)。 (2)2022年12月销售收入386726.25元(含税),不含税销售收入为342235.62元[386726.25÷(1+0.13)],实际当月已申报销售收入172334.73元,当月已缴纳增值税107.94元,少申报销售收入为169900.89元(342235.62-17233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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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附件第45点的规定,你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在帐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你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10%以上(2021年超过10%,2022年不超过10%,按最高比例确认情节),属一般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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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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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对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的增值税32614.6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78.56元及企业所得税6215.18元处一倍的罚款,上述罚款合计39908.39元[(32614.65+1078.56+6215.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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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3.99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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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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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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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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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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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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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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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5100MB2D0355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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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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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5100MB2D0355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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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4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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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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