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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紫金县中联油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6216730800337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673080033
法定代表人: 龚学义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621********731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河税一稽 罚 〔2023〕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取得收入未作记账处理,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是偷税。 经检查,你公司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间少申报收入累计14,773,514.17元(不含税),其中2020年实际销售收入9,549,006.56元,申报收入2,397,476.85元,少申报收入合计7,151,529.71元;2021年实际销售收入8,682,024.31元,申报收入3,791,324.63元,少申报收入合计4,890,699.68元;2022年实际销售收入7,644,051.39元,申报收入5,768,352.50元,少申报收入合计1,875,698.89元;2023年1月至2月实际销售收入1,621,386.28 元,申报收入765,800.39元,少申报收入合计855,585.89元。上述少申报收入未在账上反映,未作收入处理,未进行纳税申报,并至检查日止未开具发票、未作纳税调整,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公司取得收入未作记账处理,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的行为,造成少缴增值税1,920,556.8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7,151.18元、企业所得税21,069.46元,是偷税,拟对你公司少缴税款处以0.6倍罚款,即(1,920,556.81+87,151.18+21,069.46)×0.6=1,217,266.44元。
罚款金额(万元): 121.72664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8-1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600MB2D02167M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600MB2D02167M
地方编码: 4416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