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州市纳伟仕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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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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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07193230895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719323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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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谢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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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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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2501********0576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惠税一稽 罚 〔2024〕 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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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发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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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你单位未按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你单位涉嫌取得茂名市盛鸿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茂港宇帆化工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单位无法提供与发票相关的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并书面确认相关财务账册资料均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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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六条及《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9项 “违法程度严重:丢失、故意损坏、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保管与发票相关的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已书面确认相关账册资料均已丢失,违法程度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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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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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对你单位处罚款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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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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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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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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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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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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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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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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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300MB2D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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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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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300MB2D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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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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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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