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饶平县通泰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22MA4UH8Y963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4UH8Y96
法定代表人: 詹巧香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5122********066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潮税一稽 罚 〔2023〕 2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站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少申报销售收入(含税)合计15979851.04元,不含税经营销售收入14792897.39元。具体明细如下: 2021年11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440438.91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389768.95[440438.91/(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59781.49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229987.46元。 2021年12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354010.95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198239.78[1354010.95/(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241273.59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956966.19元。 2022年1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908382.45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688834.03[1908382.45/(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35102.57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553731.46元。 2022年2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648651.29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458983.44[1648651.29/(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70491.06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288492.38元。 2022年3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589943.6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407029.73[1589943.6/(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04217.82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302811.91元。 2022年4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671859.74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479521.89[1671859.74/(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84233.23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295288.66元。 2022年5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515649.69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341282.91[1515649.69/(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61879.65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179403.26元。 2022年6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528013.17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352224.04[1528013.17/(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200792.11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151431.93元。 2022年7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530836.65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354722.70[1530836.65/(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246282.12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108440.58元。 2022年8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579939.07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398176.17[1579939.07/(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73317.2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224858.97 元。 2022年9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568692.28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388223.26[1568692.28/(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34171.35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254051.91元。 2022年10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621586.36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435032.18[1621586.36/(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38018.56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297013.62元。 2022年11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332859.04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179521.27[1332859.04/(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08506.98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071014.29元。 2022年12月实际经营销售额(含税)1331862.03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178638.96[1331862.03/(1+13%)]元,实际当月已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12280.55元,少报不含税经营销售额1066358.41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附件第45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站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在帐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且你站修改数据库加油记录,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10%以上(不含本数),决定对你站偷税行为造成少缴的增值税2077380.6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3869.03 元及你站投资人詹皇洋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360417.86元处一倍的罚款。罚款合计2541667.53元[(2077380.64+103869.03 +360417.86)×100%]。
罚款金额(万元): 254.16675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10-2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地方编码: 4451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