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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台城乐兴餐厅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781MA7G8W97X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7G8W97X
法定代表人: 伍月仪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781********022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江税二稽 罚 〔2023〕 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餐厅于2022年2月至3月期间少申报应税收入47747.94元,造成少缴税款494.19元的行为是偷税行为。 经检查,你餐厅于2022年2月至3月期间通过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公户账户、伍*仪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李*伦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收取经营款项,少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47747.94元,造成少缴增值税477.4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71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鉴于你餐厅违法程度较轻,对你餐厅未按期申报应税收入以致在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期少缴增值税477.4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71元的偷税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增值税罚款238.7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8.36元,合计罚款247.1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47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11-2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0MB2D01703N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0MB2D01703N
地方编码: 4407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