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玉圭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57615933812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61593381
法定代表人: 岑建忠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702********121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新会税 罚 〔2023〕 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2013年11月8日,林婉婷与你(单位)签订了《玉圭园认购书》[玉圭园(新)认购字第2013055号],购买江门市新会区圭阳北路33号玉圭园185座房屋,2013年2月4日交付300000元定金和613200元第一期房款,后因你(单位)未对该房屋办理解押,未能按《玉圭园认购书》的约定进行该房屋的交付。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4日作出了一审判决:林婉婷与你(单位)于2013年11月8日签订的《玉圭园认购书》[玉圭园(新)认购字第2013055号]继续履行,并确认林婉婷已于2022年1月10日将购房款213万元提存至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公证处,视为其已履行《玉圭园认购书》约定的支付购房余款的义务,你(单位)可依法随时领取上述款项。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4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据此,你(单位)应开具相应购房发票而未开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6-0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5MB2D02597G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5MB2D02597G
地方编码: 44070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