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鼎尚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U9WF98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9U9WF9
法定代表人: 刘莹莹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41204********174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4〕 3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向个体工商户购进货物,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驻马店市富邦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发票代码:4100224130,发票号码:7499939-7499941、7499975-7499976;发票代码:4100231130,发票号码为11927535。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皮革毛皮制品*皮革”,金额合计:430,323.01元,税额合计:55,941.99元,价税合计486,265.00元。经相关税务机关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单位凭上述6份发票于2023年5月(税款所属期)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截至入场检查之日未作进项转出处理,造成当期少缴增值税55,941.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57.97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二条“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的规定,你单位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行为是偷税。偷税数额为增值税55,941.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57.97元。鉴于你单位能配合税务机关检查,无发生拒绝、阻挠检查的情形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上述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合计57,899.96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8,949.99元(其中:增值税罚款27,971.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978.99元)。
罚款金额(万元): 2.89499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4-0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