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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中源集团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625MA546QG13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46QG13
法定代表人: 杨万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611********471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河税二稽 罚 〔2023〕 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公司2020年5月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在账簿上列支成本,造成少申报缴纳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是偷税。 (二)你公司2020年7月账上显示购进原材料1,158,835.55元,但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未支付货款,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无对应的销售收入,在账簿上多列支出,造成少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是偷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公司2020年5月利用取得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2020年7月在账簿上虚增成本,多列支出,造成少缴增值税440,477.3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023.87元,企业所得税1,037,167.23元,是偷税,决定对你公司的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即749,834.25元。
罚款金额(万元): 74.9834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9-1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600MB2D02167M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600MB2D02167M
地方编码: 441600
备注: 44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