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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江长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702082643690Q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82643690
法定代表人: 冯志高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702********333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城南税 罚 〔2023〕 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丢失发票(广东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代码:144001601411,发票号码:00662153-00662186,00650058-00650062,共39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处1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10-1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城南税务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702MB2D04867X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城南税务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702MB2D04867X
地方编码: 44170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