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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和祥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8169047814XK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69047814X
法定代表人: 毛谷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20124********081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清税一稽 罚 〔2023〕 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公司于2018年度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取得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15份(发票代码均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45619972至45619983、45619986、45623616至45623617),发票不含税金额合计1,263,166.00元,税额合计202,106.56元,价税合计1,465,272.56元,造成少缴增值税202,106.56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0,105.33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你公司在明知与海程公司未发生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虚假申报,造成少缴2018年12月增值税202,106.56元、少缴2018年12月城市维护建设税10,105.33元的行为是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处少缴的增值税202,106.5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105.33元百分之六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127,327.14元(202,106.56×60%+10,105.33×60%)。
罚款金额(万元): 12.73271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2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9-2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3346D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3346D
地方编码: 441800
备注: 44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