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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鸣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MA53KXGD6T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3KXGD6
法定代表人: 朱炽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481********589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清税一稽 罚 〔2023〕 1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9年12月从个人处取得第三方公司开具的31份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1份普通发票价税合计 2,920,100.00元。你公司利用上述31份发票分别申报所属期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1,952,700.00元,申报所属期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管理费用967,400.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的规定,对你公司知道是非法取得而受让3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处以50,00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10-2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3346D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3346D
地方编码: 441800
备注: 44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