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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江东吉雅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33041416897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304141689
法定代表人: 蔡壁歆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520********531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潮税一稽 罚 〔2024〕 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站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少申报不含税销售额621915.93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通过现金收款方式收取的款项,其中陈淑彬、蔡添鑫、黄贤蕊、杨永植、林标锐和杨永洒是用于载货、送货,杨永超是用于农田抽水机灌溉及勾机使用。他们自行到你站加油后,按月与你站以现金结算加油款。由蔡汝坚现金收取加油款后交给投资人蔡壁歆,由吴卫鑫开具收款收据给上述客户。由于蔡壁歆和吴卫鑫未到财务部结算,该部分收入没有进行纳税申报。经与增值税月度申报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库存现金明细账、库存现金日记账比对,同时你站也出具说明书,说明上述销售收入没有入帐,也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你站在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你站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对你站偷税行为造成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43254.29元﹝(80849.08+5659.43)×50%﹞。
罚款金额(万元): 4.32542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3-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地方编码: 4451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