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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好有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25MA51X60F6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1X60F6
法定代表人: 杨育杰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825********001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连山税 罚 〔2024〕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经查明,覃本翼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好有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企业职工。该企业冒用覃本翼的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个税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现我局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决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决定。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1-0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25MB2D04242R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25MB2D04242R
地方编码: 4418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