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情况
受理号:
244000********1102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关于个体商户如何在网上进行零申报
内容:
个体户如何在网上进行零申报?是否需要进行开通才可以?
咨询人:
吴润鑫
咨询时间:
2020-10-28 22:3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0-30 09:49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请通过“广东税务”APP、“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等途径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然后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办理增值税、附加税等税费种的申报,具体路径:企业登陆-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 2. 您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扣缴端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登陆路径为: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点击“登陆”,在“扫码登陆”下方点击“个人所得税”即可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路径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点击“纳税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ITS广东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下载。 只有得知企业的申报密码,相关人员才可以登录扣缴客户端为相关的企业办税,目前扣缴端申报密码的首次获取和重新获取都需要前往税务大厅进行办理。为了方便纳税人重置申报密码,扣缴单位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及WEB端重置。办税人员无权限重置申报密码。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