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情况
受理号:
144000********4711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应收账款转让(保理)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内容:
您好,我司有一笔无追索保理转让,请问应收账款转让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咨询人:
江伟锋
咨询时间:
2019-07-19 14:3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7-23 17:37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转让不征增值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