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情况
受理号:
244000********2164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潮州市湘桥区的现行土增税政策
内容:
1、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按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别墅、商业、集中商业、公寓、产权车位、写字楼)分别是多少? 2、车位是否分摊地上地价? 3、地下室是否需补缴地价? 4、土增税清算业态分法是二分法还是三分法?
咨询人:
张泽熙
咨询时间:
2019-08-22 15:0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8-26 10:22
回复内容:
潮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房地产行业及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湘桥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最低预征率,住宅3%;其他房产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138号)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清算业态分法是二分法。 请您参照上述进行判定,如无法判定,建议您带齐资料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您进行判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