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税务局始终坚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和依法治税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法治税务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围绕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保税区局始终坚持经济税收观,提升站位,自觉把税收工作置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主动作为、凝心聚力狠抓组织收入,紧紧围绕不折不扣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目标为基本点,在税收形势总体偏紧、减收因素和增量税源之间尚未形成新平衡的状况下,结合税源的阶段性、行业性、区域性因素,进一步分解细化,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加强税源分析预测、开展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征管,想方设法堵漏增收,保证税款入库,应收尽收。2019年全年共组织国内税收收入为23896万元,同比下降0.96%,减收231万元,其中市县级收入8817万元,同比增长3.63%,增收309万元,优化了税收收入的结构。
(二)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保税区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工作中牢牢把握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这个主题,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2019年,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超7178万元,力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缓解企业经营困难,优化营商环境,兑现国家减税红利。
(三)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保税区局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对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立足税收工作实际,突出行业“治乱”,以日常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为切入点,对医药行业等领域进行摸底清查和整治,通过实地走访、约谈人员等方式彻查问题、督促整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如实填报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个人情况,暂未发现有人员参与黑恶势力活动或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的情况。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行政执法制度,有效防范行政决策风险,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保税区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步骤的通知》(汕头税发〔2019〕84号)要求,制定了公文《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汕保税发〔2019〕27号),贯彻落实好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二)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按照上级局的要求,认真对照,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梳理过程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实行全面清理,健全完善法制体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源头上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合规。
(三)整合法律资源,完善公职律师服务制度,为税收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保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预防法律风险为主、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及时补救为辅的原则,旨在加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切实维护区局的合法权益,防范执法风险,加强全局税务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人才储备。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保税区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和重要涉税事项集体会审制度,建立实施“内部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的模式,从制度程序上最大程度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为决策部署和重大事务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作用,坚持依法决策、主动作为,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严格审核把关,使税收行政权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可控、合法的良性循环中,切实形成依法治税的合力,逐步实现税收管理法定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运用,严格行政执法。保税区局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要求,在规定的职权内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进行税务违法行为处罚,统一执法尺度,从源头上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的准确合理,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对纳税意识淡薄、逾期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税法宣传及纳税辅导,引导纳税人树立主动申报意识,提高纳税遵从度,激发纳税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依法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和完善审批行为。保税区局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征收管理规范》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在办税服务大厅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收取申请资料,向纳税人提供正确的表证单书,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制作反馈文书,并按要求送达纳税人,保证行政许可相关文书的完整、规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社会公众的监督。保税区局自觉接受汕头保税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监督工作。同时,区局重视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和干部职工座谈会,广泛听取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纳税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策宣传辅导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办税突出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纳税咨询、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积极吸取纳税人的建议,认真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并对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力图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税收执法质量。
(二)做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日常管理工作。保税区局立足实际抓好各部门的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情况监督,分清责任,层层落实,对产生的过错数据,及时提醒、查找原因、纠正过错,做到事中监控不缺位,增强内控监督平台的风险防控能力。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严格履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工作指引》,缕清税收行为范围,落实税收执法行为责任,定期监督执法过错并进行内部跟踪追究,尽早发现问题,解决在内部,提高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于过错的敏感性,有效预防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实现从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发挥警醒督导作用,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最大程度落实依法治税,有效控制和防范执法风险。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保税区局结合实际,以减少涉税争议为目标,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有效化解税收争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强化行政调解的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技巧,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截至目前,区局继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区局继续坚持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细心处理纳税人的投诉,把依法行政的理念渗透到具体税收工作实际中,把规范税收执法落实到具体执法过程中,致力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努力打造法治、和谐、文明的税务新形象。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保税区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进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办税服务厅宣发资料、海报展示及门户网站等多维度手段,对依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同时对新政策、新优惠,及时宣传推广,并积极回应纳税人的疑问,维护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知情权。区局结合政务公开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按照公示要求在执法公示平台对执法主体、执法资格、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各方面进行分类公开,动态管理,使纳税人能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保税区局党委重视法治建设,一把手严格落实领导职责,把法治建设与日常税收管理同布署、同落实,认真推行“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治课”等制度,充分履行职责,带好队治好税。一是区局一直坚持执行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落实会前学法制度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以会代教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规范公权力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各种法律法规,让学法成为了一种习惯和一种态度,树立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引领全体税务干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二是区局结合“税务+法治”的形式,落实“一把手讲法治课”,提升依法治税意识,通过主要负责人讲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新时代税费治理能力》的专题讲座,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系列治国理政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深刻领会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税务系统如何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抓住关键,并做好当前工作,其中“融入法治思维”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二)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保税区局充分利用上门走访、培训会、座谈会、入户辅导、税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亮点颇多。一是区局以传统元宵佳节为依托,通过专题培训、“花灯普税”、猜灯谜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主动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员、辅导员,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全力确保减税降费在保税区落地生根。二是区局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税务青年助企团、大学生义务宣传员共同走进了粤东唯一海关特殊监管场所(汕头保税区物流中心),为区内物流和跨境电商等企业提供税收咨询服务,全力打通落实减税降费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三是依托纳税人学堂,积极组织纳税人开展个税、增值税改革、社保等各项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现场为纳税人答疑解惑,通过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业务的宣传、培训、辅导,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以及纳税人的获得感。四是区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问需问计,联合汕头保税区管委会经发局等相关部门,实地走访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区内重点税源企业,将服务送上门,把优惠政策送到户,为纳税人提供上门个性化政策辅导。此外,还通过微信群、短信、办税服务厅大屏幕、宣传栏等途径做好有关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保税区局坚持法治思维,强化法制机构建设和培养法治人才,紧扣新时代新税务,认真履行新职责。一是区局在原有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行完善,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议事规则,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有专职法制人员负责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区局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为保证税收工作队伍的法治程度,保证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不授予执法资格,不核发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三是区局依托各部门业务骨干力量,组建了“汕头保税区青年税务法律学习会”,旨在培养建立起一支法律意识强、法律知识足、依法行政水平高的优秀法律团队,加强法律人才队伍的锻炼成长,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动法治税务建设。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保税区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一是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区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统筹负责全局税收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及法治创建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领导小组会议的建设工作,全面发挥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中的领导和决策作用。二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根据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区局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减税降费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审定减税降费政策方案、工作制度;部署、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实施减税降费工作;研究决定减税降费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下一步,保税区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法治强国、法治兴税理念,强化党委履职能力,发挥主观能动性,融入法治思维,持续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