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税务局党委和综保区党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权力运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为确保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更多税务力量。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学习重要内容,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的领学促学作用,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通过专业知识培训、税法宣传等方式,对内提高税务干部依法履职和税收治理的能力,对外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税的整体优势,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把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落实在全面依法治税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底线,主动作为,深入开展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管控,准确把握地方经济和税收发展的形势,找准组织收入的方向和切入点,确保全年税费收入量稳质优。2021年1-12月,区税务局共组织国内税收收入41328万元,同比增长49.66%,增收13713万元,其中市县级收入11551万元,同比增长15.03%,增收1509万元;累计征缴费金收入8104万元,同比增长75.64%,增收3490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优惠政策的宣传推送、培训辅导,主动将最新减税降费政策精准送达,确保符合各项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过政策红利的精准释放,为企业发展后劲积蓄新动能。2021年1-12月,汕头综保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7433.69万元。三是立足汕头综保区打造“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新标杆的战略发展定位,主动研究出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支持汕头综保区企业发展15条措施》,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便捷、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上级部署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长江保护、计划生育、外商投资、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区税务局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二是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力求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约束,提升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税务执法社会满意度。三是主动推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了6次专题推进会和参与2次联席会议,推动在全省率先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备案,联合驻区海关等部门召开大型政策宣讲会4场次,培训纳税人200多人次,编制并上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汇编》业务文本,为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提供坚实的政策基础。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区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和区税务局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常态化召开会议,对于局内出现的重大税收决策、决议以及出现的税收疑难问题进行集体审议。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作用,为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对经济合同审查、涉税纠纷调解等方面把关,提供法律意见,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正确理解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规则,优化执法方式,对10项轻微税务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推行柔性、有温度的执法,推动深化精确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提高税法遵从度。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科学规范精准施策,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宣传解释,加强隐患排查、风险研判和应急管理,严格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和处置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各项办税缴费服务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巩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成果,不断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提升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意愿和能力,继续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线上答”的方式办理税费业务。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不断探索改进和优化纳税咨询服务方式,通过设立大厅专人咨询岗、对外公示咨询投诉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积极探索精准执法的方式方法,探索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积极采取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通过内化矛盾纠纷、外树税务形象,在体现国家税收法律严肃性的同时,为申请人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体现执法的温度。2021年,区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抓好组织收入、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各类公开平台和载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文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做好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按照上级决策部署,依托增值税发票全链条智慧防控系统,积极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扩围工作,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纳入发票分类分级管理,聚焦发票领用、开具、抵扣、申报等多个环节,形成全链条智慧防控。二是用好内控平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现金税费征缴风险等方面配合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对照自查问题清单抓好落实,举一反三查找工作短板弱项,切实提高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质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于法制工作的全过程,守正创新党建活动,把主题党日活动与法制专题讲座相结合,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着力发挥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执法、规避风险的能力,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对税收工作的保障。
2021年,区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同时也清醒认识到法治税务工作还仍存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少数基层干部的风险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法治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税收法治建设目标,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普法意识,加强税收法律人才培养,持续规范和优化税收执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法治理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思路,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工作纪律,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