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现将区税务局2024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税务局始终坚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组织党委会会前学法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5次,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加强常态化学法,严格落实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综保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引导税务执法人员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执法问题,切实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强化组织收入责任意识,立足抓早抓紧抓主动,积极克服去年同期缓缴入库抬高基数、政策性减收、重点税源企业减收,实时掌握企业发展规划、经营变化和财务状况、税源结构调整变化情况及组织收入风险点,主动靠前服务,依法依规推进各项举措,创新方法提升工作质效,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政策,完善“政策找人”机制,结合市税务局发布的《汕头税务支持商贸高质量发展八条举措》精准对接地方重大发展战略,推动税费优惠直达快享,举办宣传培训10场次,覆盖纳税人缴费人300户次,为市场主体降成本、添活力、增信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快反工作机制,重点聚焦2024年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政策执行风险、政策落实成效等方面,定期收集基层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分析研判上报,降低执法风险,更好发挥税收职能。持续落实优化“首违不罚”及“说理式执法”,遵循《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规范柔性执法“尺度”,统一执法口径,对相关涉税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保证税务执法力度的前提下,增加“税务温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对于重大税务决策、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研究决定。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动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推动税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税务执法公示平台的作用,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监督约束征纳双方行为,使税收执法更规范,更透明,更公平。加强与各级法院的协作配合,健全与法院在税款追征强制执行、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等涉税事项的协作机制,建立“税务+法院”执法协作联动模式,在实践工作中探索法拍房地产税款征收的新路径,通过正式发函商请法院在执行阶段协助税务机关征收税款,规范征收房产交易相关税费,有效防范税款流失风险。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节假日领导干部带班和工作人员应急值守制度,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收集、分析处理、反馈督促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国家安全知识培训、网络信息安全培训等教育。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坚持正面宣传,抓实信访维稳工作,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稳控突发事件和应急风险。2024年以来,区税务局未发生负面涉税舆情和服务投诉案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前期设置税费争议受理岗和调解室的基础上,深化跨部门联办、社会化多元化调解方式,建成广东省首批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通过公开咨询渠道、投诉电话,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意见反馈二维码等形式,畅通线上线下涉税维权和诉求表达渠道,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税收领域的矛盾纠纷。2024年,累计化解争议3起,完成跨区域帮办业务60余项,日常咨询辅导纳税人业务1500余条,持续夯实良好的税收征纳和谐环境。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强化一体化综合监督职能职责,紧盯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认真做好各项巡查、督察和审计工作,扎实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和日常督察,对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促进执法愈加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主动公开“全市通办”“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定期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和精度。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组建新电子税局推广团队,圆满完成新电子税局双轨验证工作,有力推进新电子税局上线扩围;积极打造“综e保”纳税服务品牌,推出5大类30项具有综保特色的创新服务举措,办税厅满意率、好差评评价率、网上预约率均为100%,排名全市第一;创新制定“一户式”画像报告,全景式呈现39户重点税源的纳税遵从状况和涉税风险情况,加强对涉税信息、财务信息、生产经营等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增强发现风险、分析风险的能力,及时开展风险问题应对,对不同风险纳税人适用相应的对策,切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研究和推进上级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将法治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坚持税收工作和法治工作的有机融合。细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依托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宣讲普及与群众利益、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扩大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区税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法制队伍建设方面,法律方面专业人才有所欠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较少,法治队伍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化解征纳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加强,部分税务干部存在仅凭以往工作经验开展税收执法的问题,缺乏将法治思维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的能力,执法方式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2025年,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组织税费收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法治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展现更大作为。
(一)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等资格考试,充分吸收法律人才参与区税务局法制工作开展,不断加强税收业务和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和专业化。
(二)加大税收法治宣传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好上级对税收普法宣传工作要求,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活动,不断丰富税收政策宣传推广形式,推进“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促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更有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宣传全覆盖。
(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区税务局将严格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有效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将法治思维融入税收重点工作中,促进法治税务建设与税收业务、纳税服务、执法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步强化税收执法培训,促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