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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为“四类”的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2026-03-25 11:44: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有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评定为“四类”的出口企业予以公告,名单如下:

编号

企业海关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出口企业名称

出口企业类型

评定类别

1

44051609BD

91440513G33935984C

汕头市南豪水族宠物用品厂

生产企业

四类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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