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有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评定为“四类”的出口企业予以公告,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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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企业海关代码 |
社会信用代码 |
出口企业名称 |
出口企业类型 |
评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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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4051609BD |
91440513G33935984C |
汕头市南豪水族宠物用品厂 |
生产企业 |
四类 |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