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下列纳税人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河浦税务分局税务检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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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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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440512MAEM7BHJ4A |
汕头川屿云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玉新街道珠河路中段西侧河浦税务分局 请相关纳税人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上述文书正本。纳税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联系电话:0754-87870862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河浦税务分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