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素文(44050********70842):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汕金税一限改〔2026〕12312 号)。
请你及时到我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滨港路30号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209室)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汕金税一限改〔2026〕12312 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汕金税一限改〔2026〕12312 号)正本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