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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16:52: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在汕头市税务局、龙湖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治税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为前提,以落实减税降费为主题,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法治环境,按时保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依法治税长效机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健全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不断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全国“两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向基层延伸。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常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积极打造适合防疫条件下的法治思想理论学习方法,充分运用粤政易等渠道开展线上学习和自主学习,切实涵养党性修养、夯实法治思想基础,以党建促进依法治税业务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全面依法征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今年,龙湖区税务局立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始终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准则,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建立健全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强化计划督导,努力克服减税降费政策、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做到应收尽收。全年累计共组织税费收入146.83亿元,其中,完成税收收入118.07亿元,费金收入28.76亿元;完成市县级收入35.52亿元,同比增长6.15%。充分落实税务全力支持抗疫和复产工作政策措施,密切关注疫情对经济与税收的影响,跟踪、分析基层政策落实情况,做好工作统筹、分类指导全年龙湖区税务局不折不扣落实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减税降负,1-11月份,龙湖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2.32亿元,占全市减税降费总额近三分之一,有效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2. 持续深化“放管服”,便民利民促发展。围绕突出打造流程更简、服务更优、执法更严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区税务局着力在优化纳税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中不断出实招、谋新策,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一是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积极推广使用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全面梳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群、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244项“全程网上办”、165项“一次不用跑”清单,充分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办理涉税事项,结合同步在办税厅配备填单台、平板电脑等智能化办税设备,切实有效提高办税效率;二是全力压缩办税时间。全面升级提速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领发票等各项业务办理流程,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办结时间压缩至0.5天。企业注销登记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发票申领、发票代开等业务当日办结,发票免费邮递“同城次日送达”,累计受理邮寄发票申请10167户次、邮寄发票超60万份;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好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持续加强省局、市局“政税银保”、“银税互动”、“税保合作”等创新项目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守信激励措施的宣传推广面,通过发挥银行与税务部门的联动效用,将纳税信用评价与银行信贷挂钩,为纳税信用良好企业提供便利,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打开了新通道。

3.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完善税务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衔接工作,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网上办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开。进一步优化税务部门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明确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及追责情形并向社会公开,以清单化的管理模式完善了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为执法人员厘清了执法边界和法律依据,统一依法行政的衡量标准,为执法行为提供有效提示。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方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区税务局着重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另一方面,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区局行政工作规则、区局党委工作规则等重大工作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外聘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始终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区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等均按有关制度要求召开,重大事项由区局党委书记、局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存档完整。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首先,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及从事执法活动。同时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其次,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工作,突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的有机联系和相互配套,依托数字人事,实现绩效管理管事与数字人事管人的双轮驱动;再次,在全面摸查了解各部门及基层分局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的基础上,推进岗责体系建立,构建科学高效的考核考评体系,切实发挥和运用好考核考评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功能;最后,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做好执法过错预警、陈述申辩、过错调整,更以“回头看”主动查找存在问题,严格整改到位,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对查实的税收执法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巩固长效机制落实,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警惕性,确保取得标本兼治的效果。

2、优化行政执法方式。第一,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区税务局明确任务、提升意识、加强配合,扎实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全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第二,严格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梳理优化法制审核流程,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各项税收违法案件的办理、审核以及裁量权行使;第三,加强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依照要求配备执法设备,对入户检查、实地核查、调取账簿等税务检查行为实行台账管理,进户检查一律持税务检查证、规范着装;第四,制定区局深入推进政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实施清单,并依据清单开展业务事项文本编制,规范各类税收执法文书使用,协调推进税收法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三化”建设,促进各业务部门融合交流,进一步解决政策落实中职能错位或缺位的问题。

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务工作要求及相关财经制度,以税务系统经费保障办法为指导,合理安排行政执法经费开支,确保执法经费预算足额拨付,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不断改进区税务局行政执法条件,合理安排购置执法装备的预算,及时配备执法记录仪等专用设备,同时建立区税务局执法设备使用台账,实时了解跟进各类设备使用情况,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开展。另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有效杜绝了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等问题的发生。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一方面,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区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一竿子插到底。对照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思路,聚焦“防风险、促规范”的要求,把握重点、认真细化本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定并印发《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台账》,从党委、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基层党支部四个层面梳理工作,落实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全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果;另一方面,加强推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区税务局正风肃纪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管理工作。二是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范问责流程,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压力传导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挺纪在前,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岗位、关键环节,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三是把谈话提醒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以专项工作为切入点,在问题线索处置、纳税人投诉、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等工作中,以点带面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推进谈话提醒工作扎实开展。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组织开展建章立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最大程度控制和防范执法风险。依托信息平台开展风险防控和考核监督,合理配置岗位职能,严格按照岗位配置标准,对各种限制条件的岗位(如持有执法资格证才能配备的岗位)进行清理,明确各类非即办类事项的审批流程,杜绝一人在同一流程中兼办申请及审批办结,根据每一环节设置相应级别岗位,确保工作能依法严谨有序。同时,设定部门岗位职责分工体系,分设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出纳、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对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发生权力滥用,加强行政监督,逐步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3、大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便于纳税人对区税务局税务人员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及时解决纳税人所反映的问题,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二是积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与媒体的互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三是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察委的沟通交流、工作对接,多次主动向龙湖区纪委监委汇报龙湖区税务局落实减税降费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地方纪委、监察委的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争取工作支持;四是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开门纳谏听心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收集到来自区人大、党政以及企业届的特邀监察员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促进税务部门在执法、服务、作风等方面得到提升,积极营造“阳光税务”。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第一,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有效防范化解争议。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注重发挥税务干部法律专业素养,严谨办理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第二,健全信访制度,畅通意见反映渠道。一方面,不断优化建立信访举报和投诉事项办理流程,畅通渠道,指定专人分管负责信访工作,由固定人员负责登记、处理来访事项,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信访人在法治框架内解除矛盾纠纷。目前,2020年度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事项已基本得到解决。另一方面,加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纳税人涉税违法举报“快捷处理通道”,更通过办税服务厅测评系统、随机暗访、第三方调查、行风评议和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完善纳税服务举报处理流程,健全多元化涉税纠纷解决机制,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及基层税源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办税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区税务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岗,认真做好各项公开公示工作,所有公开事项均依法按期办结。全面稳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栏目设置,从纳税人权利义务、执法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建立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具体公告内容还包括公告执法人员信息、出口退税四类企业名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税纳税人等,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税收行政执法情况,在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另外,对与纳税人、缴费人利益相关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网络舆情进行专人专岗实时监控,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全局各办公点均设置公告栏或电子滚动屏等信息公开设备,对外公告受理举报投诉的部门和监督电话。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强化税收宣传,落实普法责任。着力将税收普法融入日常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电梯宣传栏、楼梯宣传栏等渠道,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图片和海报,重点宣传税收法治观念和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最新涉税政策,并于资料宣传栏放置税法宣传资料、税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等以供纳税人取阅,在办税服务、行政执法中做好普法宣传、政策解读工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同时,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紧盯政策出台实施的关键节点,着力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通过深入辖区企业、学校开展税法宣传,举办各类纳税人学堂、宣讲会,积极拓展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如组织普法宣传服务队走进汕头市金阳小学开展普法活动,通过法治政策小知识讲解、动漫宣传片播放、知识问答互动、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引导同学们从小树立依法纳税、遵纪守法的理念,在一问一答间提升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并以此辐射到家庭和整个社会。

2、增强干部法治意识,提升队伍法治理念。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法、会前学法,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提高执法意识,不断提高全局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突出加强宪法法律学习,牢记职权法定,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上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3、拓展信用评价应用,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在做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基础上,强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做好纳税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服务,与其他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激励或惩戒,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采取更多正向激励举措,如开通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办理、资料减免、简化程序等办税便利。持续加强省局、市局“政税银保”、“银税互动”、“税保合作”等创新项目的宣传与落实,进一步扩大守信激励措施的宣传推广面,通过发挥银行与税务部门的联动效用,将纳税信用评价与银行信贷挂钩,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企业提供优先取得信用贷款、利率优惠等待遇,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运用好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开启“数字管人”新局面;二是组织新晋公务员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基础、税收业务知识相关培训,通过“线上学习训练营”和线下模拟考试的充分备考准备,新晋人员均以优异成绩通过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有效提升新入职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三是加大“数据+业务”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将税收数据和政策业务深入融合学习,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局税务干部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四是加强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按需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科学编排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积极运用各种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时间强化学习。

2、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科学配置法律人才资源,采取“法律人才+税务专家+外聘顾问”的方式,加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法制力量建设,以行政人员为主体、外聘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人才智囊作用,构建专项法律事项和日常法律服务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夯实依法行政领导基础。成立以区税务局局长为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收风险领导小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等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总揽、部署和监督全局税务法治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探索推进。

2、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把“税收法治建设”有机融合到绩效考核制度中,完善区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检查。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和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今年来,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坚持以“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中国税务精神为引领,在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也存在着基层法律人才力量尚需加强、个别部门及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工作不同领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切实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区局党委书记将继续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领导班子提升站位、立足全局,把法治建设与完成税收工作各项重要任务结合起来,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政策措施,持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突破税收法治工作重点难点,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推动龙湖区税务局由税收大局向税收法治强局跃进,力促龙湖区税务局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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