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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2年6月)
发布时间:2022-08-10 17:20: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非正常户公告

南澳税 税告[2022]06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1

91440523MA4WP7N133

南澳县润达贸易有限公司

杨家喜

440523********0018

南澳县后宅镇前东路260号之西

2022-06-02

2

92440523MA51QY4N54

南澳县青澳东乔海产品店

陈照娇

440523********0322

南澳县青澳湾度假村公交车站边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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