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三季度(截至9月30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正常户纳税人欠税公告信息表(2025年第三季度)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2025年10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三季度(截至9月30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正常户纳税人欠税公告信息表(2025年第三季度)
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