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工作,现将2024年度市级“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2024年组织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纳税人自查12户,实现查补入库(含滞纳金)合计 4597.36 万元,进一步提高了税务机关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5年8月1 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工作,现将2024年度市级“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2024年组织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纳税人自查12户,实现查补入库(含滞纳金)合计 4597.36 万元,进一步提高了税务机关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5年8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