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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15:2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1、持证人:陈惠真,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591180181;

2、持证人:徐智洲,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591180137;

3、持证人:彭志曼,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591180185;

4、持证人:吴维勤,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59118010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2021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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