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至2025年6月30日止,欠缴税款情况属于县级税务局(分局)公告标准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2025年7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至2025年6月30日止,欠缴税款情况属于县级税务局(分局)公告标准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