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快推进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强化法治理念,夯实依法治税基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2022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局党委认真按照有关要求收看收听党的二十大会议开幕会,强化“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第一时间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云浮市局下发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工作指引》及地方党委《关于认真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修订党章”的通知》,并部署开展各项学习贯彻工作,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全员学习深学一层,把学习和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今年以来,局党委在党委会、局务会议等共计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4次,参加学习研讨20余人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0余篇,领导带头宣讲辅导6人次。全局营造出炽热的学习氛围,共组织参加“奋进新征程共创强国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知识竞赛2轮278人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辅导会1次、参加学习培训1次,青年理论学习3次,妇委会学习1次,党支部学习12次,收集学习各项感言感想80余人(篇)次;青年理论小组学习3次,学习研讨讨论50余人次,党的二十大宣传栏更新2轮。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年度内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深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委“1+1+9”工作部署、云浮市委“一二三四五六”思路举措和云浮市委赋予罗定“作为东融西联的重要枢纽,要在东融西联中加快发展”的目标定位,以高水平法治助推高质量发展,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明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实施税收治理的能力,加强税费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年以来,罗定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服务提质、监管提效上凝心聚力,始终做到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二是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抓细抓实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完善减税降费统一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出便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优惠的措施。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和运行情况,强化政策效应分析评估,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纳税人缴费人汇报好、宣传好、展示好减税降费综合效应。三是抓好《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建设,持续推进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升级,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转变,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提升。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化管理,摸清文件底数。及时对文件条款内容的有效性作出标示,指导执法单位准确适用。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报审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按照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和云浮市税务局制定的《云浮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等,对纳入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按照指引规定的方式、程序等审理后作出决策,今年以来,我局共有1宗行政执法强制措施经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二是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程序规定,对重大事项或影响较大的事项开展集体讨论决定前,由我局的公职律师参与把关讨论,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征求法律意见等,提高决策质量。今年以来,我局共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2宗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咨询意见,有效保证依法依规决策,有力降低行政决策风险。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税务行政许可538份次,欠税公告4次,评定A级纳税人309户。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裁量标准共作出“首违不罚”45条,行政处罚462条,既体现了“柔性执法有温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三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新入职的3名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考试连续三年通过率100% 的好成绩。四是落实学法考试制度。认真梳理本单位学员情况,及时完成学员添加和删除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学员及时登录考试平台进行学法积累课时,定期公布学员学法考试记录,加强督促学员按时参加学法考试,以“不漏一人、不丢一分”为目标,全员参考,满分率达100%,高参考率高优秀率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工作。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遵循“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统一指挥、注重预防、科学处置”的原则。建立与当地政府之间、与专业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逐步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健全应急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值班体系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带班领导在岗期间必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深入学习上级和罗定市各项值班文件精神,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和带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更新发布《罗定局疫情防控办关于近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工作指引》,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压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把手”靠前指挥,局领导下沉一线统筹防疫工作,对内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对外派出志愿者队伍到网格点协助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派出近千人次到下沉社区网格和支援点,协助参与区域管控、人员引导、秩序维护、核酸检测、防疫宣传、高速路口引导等各项工作。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维护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基础信息,拓宽网上申请救济途径,今年以来,我局依法受理3宗(含上期结转1宗)行政复议案件。二是成立罗定市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收集解决涉税费争议6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工作,按照“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争议就地化解”工作目标,把涉税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复议诉讼之前,推动更多的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力促涉税争议实质化解。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抓好重点工作事项督导。督导2022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共开展了12轮个税督导工作,覆盖10个税务分局,收集意见建议2条。督导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经过督察纠正了1户纳税人因对企业划型认识错误而误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的问题。二是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提高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分析增值税内部反快工作、税收执法督察、“一案双查”、领导干部履职责任审计等反映的执法问题,对存在执法过错责任的对责任人开展过错责任追究,通过责任追究的方式增强税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并持续提高税收执能力与水平。2022年共对7位税务人员开展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形式为批评教育。三是拓宽公开载体,推进政务公开。注重发挥网络平台优势利用税务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模块具有通知公告、税务政策宣传、法规查询、办税指南、网上释疑、在线咨询和投诉举报等众多实用的服务功能,公开范围覆盖减税降费、税收宣传、涉税信息公告、党建宣传、领导接访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方面内容。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推广电子税务局、粤税通、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等“非接触式”零上门办税渠道,建立纳税服务运营中心,截至11月,全市纳税人缴费人通过“非接触式”线上办理渠道办理的业务量33.66万笔,占业务总量的93.26%,其中,纳税服务运营中心话务量17915笔,电子税务局业务审批量40237笔,V-Tax预审业务数和办理任务数5816笔。在金鸡镇、围底镇、罗平镇、罗镜镇等4个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税务云驿站”自助办税缴费服务点,延伸“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至基层“末梢”,提升“非接触式”纳税缴费服务的覆盖面和便捷度,确保“就近能办、多点可办”。聚焦村居群众办税的难点痛点堵点,通过税收联络组机制,实现“足不出村”办税缴费新模式,与各街道办/镇政府共联合举办16场培训班,全面覆盖罗定市全市21个镇街、336个行政村(居)委党群服务中心,切实提高对村居一级的税收服务能力,打通“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通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健全法治建设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及时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职能发挥到位。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增强,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行政执法水平、执法效率、执法案件质量有待提高;
(二)少数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强。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一规划两纲要”为蓝图,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系列活动,保持学习热度,拓宽宣传广度,推进实践深度,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推动全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推行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制度。
三是锚定重点任务目标提升工作成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营造公平竞争与诚实守信环境。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修订权力责任清单,着力推动各职能部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执法队伍力量,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各类监督措施有效运作。
四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重点推进行政调解建设。完善公职律师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提升服务品质,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内容,努力满足每位群众的法律需求。落实“八五”普法工作,推动全民守法,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