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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9 10:27: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叶惠卿,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321180233;

持证人:陈德才,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32121010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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