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叶惠卿,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321180233;
持证人:陈德才,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32121010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