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支持外贸发展的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详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第二批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一类、四类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