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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都杨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的公告(信加服装(云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06 09:10: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信加服装(云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5300708192597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九条,《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第2号,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项明确沿用)第五条等规定,现对我分局管辖未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制发《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我分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都杨税务分局

2026年1月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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