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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关于潘毅等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云安区税任〔2021〕12号
发布时间:2021-09-30 16:38: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2021927日决定:

任命潘毅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何子贤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林海潆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四级主办(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都杨税务分局四级主办职级;

任命欧权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风险管理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税政一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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