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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委员会2022年6月15日决定:
任命彭锦恩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协助负责日常工作,正股长级)、四级主办;
免去曾小强同志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协助负责日常工作,正股长级)职务、四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