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欠税公告办法 (试行)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1季度 (截至3月31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 (详见附件)。
附件:1.2025年第1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2025年第1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
2025年4月15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欠税公告办法 (试行)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1季度 (截至3月31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 (详见附件)。
附件:1.2025年第1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2025年第1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