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系统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优化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2月26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调整优化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机构编制调整优化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费征管等职责不变,并严格按照《税务系统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试行)》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平冈圩社区政德西路1号,邮政编码:529533,联系电话:0662-3831370。(已挂牌的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分局的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
三、纳税人缴费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平冈圩社区政德西路1号,邮政编码:529533),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662-3831370;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联系电话:0662-3831515;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检举电话:0662-3823650;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举报电话:0662-3823239;
信访诉求,联系电话:0662-3831370。
四、原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涉税涉费业务印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征税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退库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样式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已挂牌的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分局基本信息表
2.启用印章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