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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3 12:49: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1.采购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标的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进一步适应税收事业现代化发展形势,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我局拟开展2026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服务地点位于: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德路西2号办公区(如配送地点有变动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服务内容为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实际采购需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文件为准。

3.采购标的数量:1项。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和经营标准及国家卫生标准,食品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 (1)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2)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初加工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所需的初加工,并承担用工责任和费用。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安全: (1)配送服务全链条可溯源; (2)食品安全、干净、卫生。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时限:12个月。

210.00

2025年12月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2025年2月26日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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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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