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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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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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采购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标的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适应税收事业现代化发展,逐步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拟实施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地点分别位于:
(1)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德路西2号办公区(广东省阳江高新区政德路西2号);
(2)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德路西7号办公区(广东省阳江高新区政德路西7号);
(3)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兴业街办公区(广东省阳江高新区兴业街12号);
(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地点。
服务内容包括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安保服务、设备维护及采购人需要的其他服务等。实际采购需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文件为准。
3.采购标的数量:1项。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2)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和经营标准,服务内容和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要求:
(1)提供服务区域内的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等;
(2)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安全要求:
(1)确保服务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2)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要求,落实采购人交办的有关安全工作安排。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时限:12个月。 |
123.00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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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滨海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