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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15:03: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理念,以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效能,为全市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阳春市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青年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6次,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党委会前集体学法9次。在税务干部初任培训、培训中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2025年度学法考试,切实增强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牢牢把握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税费征管、执法服务、风险防控全过程,严格落实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要求,坚决守住不收 “过头税费” 底线,以高质量法治引领税收改革发展,切实筑牢法治税务建设的思想根基与实践根基。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法治服务效能

一是加大组织收入统筹力度充分发挥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加大税费种联动管理力度,通过欠税清理、土增清算、风险入库、地方税种专项整治等方式全力挖潜堵漏增收。二是提升税收收入预测准度。建立及完善“收核部门、业务部门、税务分局”的协调联动税收预测监控机制,强化同期重点税源、一次性税源、政策性影响等增减因素的比对分析,牢牢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三是拓展重点税源管理深度。围绕政策适用、风险疑点等事项强化税源管理,通过金三系统、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生产经营、摸清税源底细、强化数据审核、分析涉税疑点,督促及时核实整改。四是把握欠税追缴管理尺度。用足用好法赋手段以及通过第三方盘活资产方式破解企业欠税困局,针对恶意欠税企业共开展强制扣缴4户次,强制拍卖、变卖6户次,阻止出境33户。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四)规范执法行为,筑牢公平公正防线

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全面公开执法主体、权限、程序、结果等信息,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易引发争议的环节实行全程音像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可回溯;扎实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目录清单和审核流程要求,明确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和流程,对需要提交的重大执法审核,提交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审核,确保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合法合规,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五)落实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将重大税收规划、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等对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完善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抓紧抓实预警预报、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等防御工作,加大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日常巡查力度,开展安全管理拉网式集中排查,认真整改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和办税缴费服务平稳有序。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落实涉税费争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涉税费分类分级管理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涉税费争议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对涉税费争议做到预防到末梢,化解在起始,消灭在萌芽。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税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审理机制,及时落实人员对被复议的行政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案件事实、程序、适用法律、自由裁量权适用等各方面开展研究讨论和举证,进一步提升复议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定期研究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加强1+6制度执行和跟踪问效,加强职能部门监督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把监督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整合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职能部门监督等内部力量,搭建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并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实现监督事项的互通和监督成果互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码上问廉”机制,强化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构建“内外协同、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监督网络。

(九)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持续推动智慧税务建设

持续推动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强化“网上办为主、自助办为辅、V-Tax办兜底”的理念,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及业务分流率达73%,依托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等纳税缴费渠道功能,实现95%高频业务全程网办。

(十)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税务建设重大问题。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与税收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全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税务建设工作2次,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带头依法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事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带头督促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推动全系统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学习实效有待深化

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不够透彻系统,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复杂涉税难题、应对新型征管风险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仍有差距

具备法律、税收、管理、信息技术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法治人才相对匮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全链条机制不够完善,难以完全适配新形势下法治税务建设的更高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通过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形式,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全面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税法法治理念,营造浓厚税收法治文化,持续筑牢法治基础,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推进税务法治建设。

(二)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进一步巩固“三项制度”落实成效,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柔性执法实践,完善“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工作机制,精准运用税收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托大数据加强执法风险预警防控,构建全流程、智能化执法监督体系,确保执法权规范运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人才支撑

通过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提升干部法治专业能力。加大复合型法治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鼓励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建立法治人才库,发挥法治人才在重大执法案件、政策研究等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为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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