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7235645104796):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阳东税强拍〔2026〕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抵税财物评估鉴定结果通知)(阳东税税通〔2026〕176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延长查封期限)(阳东税税通〔2026〕176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协商确定拍卖抵税财物保留价)(阳东税税通〔2026〕1770号)(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阳东区税务局合山税务分局(地址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合广路189号)领取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阳东税强拍〔2026〕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抵税财物评估鉴定结果通知)(阳东税税通〔2026〕176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延长查封期限)(阳东税税通〔2026〕176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协商确定拍卖抵税财物保留价)(阳东税税通〔2026〕1770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阳东税强拍〔2026〕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抵税财物评估鉴定结果通知)(阳东税税通〔2026〕176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延长查封期限)(阳东税税通〔2026〕176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协商确定拍卖抵税财物保留价)(阳东税税通〔2026〕1770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阳东区税务局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