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阳西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1:57:5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纳税人曾昭霞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税务机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阳西税一分局限改〔2025〕451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您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地点: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兴业路42号)办理税费申报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