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阳西县杨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翠湖雅苑商住楼项目(项目编号:A01B44172120150164),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我分局已于2024年10月12日对你(单位)发出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阳西税二分局 税通 〔2024〕123号)并进行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截至2025年2月23日止,我分局仍未收到你(单位)相关的清算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等有关规定,税务机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阳西税二分局限改〔2025〕1 号),限你(单位)于2025年3月1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地点:阳江市阳西县升平四街82号)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