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锦邦房地产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721MA538WT98L):
因采用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儒洞税强催〔2025〕4号)(见附件)。
请你及时到我局(地址:阳江市阳西县儒洞镇人民东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儒洞税务分局)领取《催告书》(儒洞税强催〔2025〕4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催告书》(儒洞税强催〔2025〕4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