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菅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的有关规定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阳府〔2021〕20号)的权责委托,阳西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阳江市市级非营利组织(阳西)免税资格,现将符合2025年度-2029年度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阳江市市级非营利组织(阳西县)获得2025年度-2029年度免税资格名单
阳西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