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编 码 |
8.4 |
名 称 |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
权力类型 |
其他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2.《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 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广东省税务局2018年第3号公告) |
|||||||||||
适用对象 (可多选) |
R 单位 R 个人 |
启动类型 |
R 依职权 £ 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 |
|||||||
收费规定 |
―― |
网上办理 |
―― |
|||||||||
通办类型 |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 属地办理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 即办 £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 网上办理 £ 最多跑一次 |
|||||||||
办理信息 |
受理部门 |
―― |
地址 |
―― |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
管辖范围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
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173号 |
|||||||
适用条件 |
1.符合标准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省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为罚款金额达到1000万元或罚款倍数在3倍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各市(区)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为罚款金额达到下列数额或罚款倍数在3倍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广州市1000万元,珠三角其他市(区)(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500万元,其他市(区)300万元。 2.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 3.应司法、监察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4.(四)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5.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6.其他需要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
|||||||||||
裁量标准 |
1.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2.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4.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5.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6.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
|||||||||||
提交材料 |
1.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 2.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3.税务稽查报告; 4.税务稽查审理报告; 5.行政处罚及听证材料; 6.相关证据材料; 7.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8.证据目录。 |
|||||||||||
申请期限 |
―― |
法定办理期限 |
―― |
承诺办理期限 |
―― |
|||||||
办理流程 |
||||||||||||
特殊规定 |
―― |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
部门衔接 |
―― |
|||||||||||
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级税务局督察内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 |
||||||||||
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
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12366/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173号 |
||||||||||
进度结果查询 |
―― |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 |
|||||||||||
结果公示渠道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173号 |
|||||||||||
申请人责任 |
―― |
|||||||||||
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4.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
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纪检组 |
联系方式 |
0756-5537189/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173号 |
|||||||||
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
联系方式 |
12366/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173号 |
|||||||||
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0756-6337901/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173号 |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0756-3216306/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1273号 |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
常见问题 |
|
|||||||||||
留言区 |
我要投诉 |
|
||||||||||
我要评价 |
|
|||||||||||
我要建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