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021号)第二条的规定,现将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认定的湛江市麻章区怡纯净水器经营部等14户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4月非正常户纳税人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麻章区税务局
2021年5月6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021号)第二条的规定,现将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认定的湛江市麻章区怡纯净水器经营部等14户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4月非正常户纳税人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麻章区税务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