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我局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2020年第三季度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我局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2020年第三季度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