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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2020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31: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至2020年12月31日止,欠缴税收达到市级公告标准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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