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10月取消非正常户认定的纳税人共19户进行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10月取消非正常户认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16日